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此次招聘的輔警屬勞動合同用工性質,由扶綏縣公安局統(tǒng)一招聘,安排在縣公安局相關部門(具體職位安排如下)。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公安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特殊人才可適當放寬;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無文身、無色盲;無其他不適合公安工作的嚴重疾病;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4.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5.曾因違規(guī)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規(guī)違紀違法被辭退、解聘的;
6.曾因吸毒、嫖娼、賭博、酒駕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7.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全日制在校生的;
10.被吊銷律師、公證員、教師及其他行業(yè)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
11.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或是主動辭職不滿3年的;
12.被我局辭退、不予續(xù)簽等方式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或是參加我局輔警招聘進入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后放棄聘用資格的;
13.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優(yōu)先情形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民輔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四)注意事項
報名后,因應聘者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遲到、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等個人原因錯過考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所有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報程序及聘用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咨詢電話:0771-7521507。
2.報名地點:扶綏縣公安局辦公大樓6樓政工室(廣西扶綏縣新寧鎮(zhèn)空港大道8號)
3.遞交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專升本人員,需同時提供大專學歷材料)、學位證、(大專及以上學歷還需提供近一個月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個人信用報告、退役士兵需攜帶退伍證、機動車駕駛證等各類證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以上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填寫《扶綏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審批表》(附件1),可自行打印或現(xiàn)場向工作人員領取,但本人打印時需雙面打印且不得更改頁面版式。
4.資格審查:筆試前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應聘人員應確保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報名材料應完整清晰。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造成資格審查未能通過的,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后果。報名期間,資格審查尚未確認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可根據審查意見對個人信息進行修改完善。
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試、聘用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作為不誠信依據記錄在冊。
(二)考試
招聘考試包括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主要測試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考試總成績的50%。
筆試內容:
(1)職業(yè)素養(yǎng):主要測查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紀律認知水平。
(2)基礎知識:主要測查應聘人員掌握有關法律和公安基礎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3)基本能力:主要測查應聘人員在協(xié)助有關執(zhí)法勤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有效溝通協(xié)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
2.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標準執(zhí)行(具體項目和標準見附件3),體能測試三項全部達標的,方為合格。
3.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及思辨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舉止儀表等,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進行計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聘用人數(shù)與應聘人員1:1的比例確定。
2.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應當遵守承檢醫(yī)療機構體檢紀律規(guī)定,存在干擾體檢秩序、通過藥物等影響體檢結果,冒名體檢、故意隱瞞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復檢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并被證實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政治審查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政治審查對象,政審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標準執(zhí)行。
(五)公示
招聘單位經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聘用
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對初聘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實行層級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招聘單位根據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xiàn)或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可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整,調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簡章工作待遇為準,與實際崗位工資掛鉤。不服從崗位調整的,招聘單位可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在入職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未按規(guī)定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應聘人員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計劃未完成的,可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遞補招聘。
(七)候錄庫
本次招聘設置候錄庫,候錄人員范圍為完成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的人員。出現(xiàn)崗位空缺且所需崗位人員與候錄庫人員招聘條件相符的,可從候錄人員中按崗位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候錄庫有效期至2026年1月15日。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fā)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xù)。
(二)工資待遇: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縣人民政府核定標準執(zhí)行。扣除單位繳納的四險一金(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后,月應發(fā)工資約為3500元左右(含個人承擔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扣除后工資額以實際到手為準,差旅費按實際考勤情況計發(fā)。工資待遇根據扶綏縣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財政狀況等進行動態(tài)調整。
(三)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兩個月。期滿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者,不再聘用;輔警享受帶薪年休假、年度健康檢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待遇。
五、報名聯(lián)系方式
扶綏縣公安局政工室
辦公電話:0771-7521507
本招聘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扶綏縣公安局所有。
附件:
扶綏縣公安局
2025年12月16日




